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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「肉體通姦」 女偷情人夫仍判賠百萬 徵信社抓姦
NOWnews –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- 2014 / 8 / 13 * 發佈
一名女子涉嫌與已婚的男子發生婚外情,而被男子妻一狀告上法院;全案經桃園徵信社地方法院審理後,雖然查無「通姦」事實,但由於兩人有多封曖昧信件被查獲,因此民事部份仍判賠1百萬,全案仍可上訴。
根據了解,男子妻是發現丈夫手機竟有多封傳給外遇女子的曖昧信件,不僅暱稱雙方為「黑馬老公」和「小公主」,更有許多露骨字眼,「愛上你 是我無法制止自己的. 我愛你. 無悔. 」等,因此憤而提告。
桃園徵信社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,雖然查無兩人肉體通姦事證,但「精神外遇」對配偶權的侵害,並不亞於實際通姦犯行;因此就民事部份,仍判處外遇女子須賠償男子妻100萬精神慰撫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