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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社

「婚前徵信」90歲老婦離婚案 高院:婚姻沒破綻

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電 – 2014 / 8 / 12 * 發佈

90歲婦人今天說與丈夫分居逾20年,訴請離婚卻遭台灣徵信高等法院駁回。

高院表示,本案由家事專庭承辦並認定兩造婚姻並未發生重大破綻,因此駁回,全案目前在最高法院審理。

台北市徵信女性權益促進會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,常務理事說,近年來長者離婚人次增多,地方法院設專門家事法庭,法官專業訓練會做出符合生活常理及性別觀點判決, 她呼籲高院應設家事專庭或專股。

老婦人在記者會表示,她在民國37年結婚,因丈夫肢體、言語與精神家庭暴力甚至外遇,讓她飽受身心傷害,多次要求離婚遭拒,她搬到台北徵信與長子同住後,至今與丈夫分居逾20年。

老婦訴請離婚,一審法院判准,但丈夫提起上訴,高院日前廢棄原審判決,改判不准,理由是「兩造分居後仍會出遊或聚會」;老婦說,出席聚會是應子女邀約,「難道一定要反目成仇才能離婚?」

高院晚間表示,老婦的案件由高院目前六個家事法庭專庭中之一的合議庭承辦;高院於家事事件法101年施行後,即已依規定成立家事專庭,本案承辦的合議庭,即為最初成立的專庭之一。

高院說,本案合議庭針對兩造攻擊防禦及相關事證,認為「兩造婚姻並未發生重大破綻,致任何人倘處於同一境況,客觀上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,老婦執此請求離婚,自不足採」。

因此廢棄原審准許兩造離婚的判決,駁回老婦在第一審請求離婚之訴,本案宣判後,老婦不服,已提起上訴,案件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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