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徵信聯合中心-謊稱單身的交往 女子人財兩失
2015-11-17
小敏(化名)和在上班已婚的A姓男子,從95年10月認識後,兩人就以結婚為前提進行交往,A男雖然已婚,但卻刻意隱瞞自己有妻小的事實,甚至還大方以小敏男友的身分和她的家人朋友吃飯,還一度跟小敏提到要買房結婚,讓小敏堅信A男就是單身,而且對她絕對真心,甚至兩人交往六年的期間內,出遊的費用幾乎都由小敏來負擔,但去年6月A妻卻意外發現兩人的婚外情,於是用A男的手機寄出夫妻的結婚照和全家福照片給小敏,故A男只好向小敏坦白,小敏因此覺得自己被騙,故對A男求償1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,但A男卻辯稱自己沒有蓄意騙婚,因為原本就和妻子打算離婚的,而且向小敏借的錢也都有還,但法官認為A男的舉止無非是讓小敏誤信單身,讓小敏心靈受創,故判處A男須賠償小敏20萬元的精神賠償金。
台北徵信聯合中心專家論述
此案件就證明了婚前徵信有多麼的重要,因為案件中的女子在和對方交往的六年過程中,都沒有打探對方家世,再加上對方刻意隱瞞,所以才會讓自己荒廢這麼多年的青春,結果最後卻什麼都沒有得到,不但人財兩失,還讓自己陷入危機之中,故建議您交往中應該要委託徵信社調查,才能避免未來讓自己陷入不堪的婚姻之中,但這時委託優良徵信社調查,就變成相當重要的事,故在此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,徵信社因為擁有多年豐富的徵信經驗,不但知道如何以徵信社蒐證手法,來為委託者收集通姦的關鍵證據,更知道如何運用徵信技術,來為委託者執行最保密謹慎的婚前徵信,讓委託者既可以避免讓自己陷入不堪的婚姻之中,又能為自己的婚姻多一份保障,甚至可以免於浪費青春的窘境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