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突然提出離婚要求 才知小孩非親生
2015-10-29
一名王姓男子和林姓女子結婚多年,並育有一名小孩,直到小孩長到兩歲時,林女突然提出離婚訴求,致使王男認為有異,決定帶著小孩醫院進行親子鑑定,但沒想到,結果出爐後王男發現到小孩跟自己並沒有血緣關係,再加上先前一名吳姓男子的妻子曾於他的家中大吵大鬧,使得他認為妻子和吳男搞婚外情,氣得決定對兩人提出通姦告訴。而開庭審理期間,雖然吳男和林女不斷否認兩人有搞婚外情,但檢方調出婦產科及兩人出入境資料後,發現到兩人確實有交往過時間,再加上吳男和小孩的親子鑑定結果顯示,小孩確實為吳男的親生骨肉,因而依通姦罪將兩人起訴處分。
台北徵信公會離婚蒐證專家論述
當初,吳男的妻子到王男的家中鬧時,王男就應該要有所警惕,並抱持著懷疑的態度,認為妻子有背著他搞婚外情,否則,依據我國法律的通姦罪告訴追訴期限,是在兩人最後一次發生關係算起的六個月內,就得依法提出告訴,要不然超過這段時間後,就不得再依通姦罪將兩人起訴處分。雖然台北徵信公會並不是要求你得做出懷疑他人的行為,但是,多一份懷疑,就多一份安心,畢竟若是像這則案例中的王男一樣,都將小孩養至兩歲大後,才無緣無故遭到妻子提出離婚要求,經過調查後才赫然發現小孩非自己親生,這樣即便要透過刑法提出告訴也來不及了嗎?雖說還有民法途徑能夠對兩人求償一筆費用,但說實在的,如果能夠透過刑法將兩人定罪,並求償一筆費用,那樣子心裡不是比較舒暢,比較快樂嗎?因此優良徵信社推薦您,若在懷疑妻子有婚外情時,可以先行透過徵信社調查,經查證屬實後,再透過徵信社蒐證,找到兩人通姦證據,藉以持證對兩人提出告訴,才是最完美無瑕的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