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行將孩子帶走 可告對方誘拐
2015-10-14
我有個換帖兄弟,因為有點年紀,找不到老婆,因此娶了越娘新娘,兩人婚後生了兩個孩子,而在女方取得身分證後,就把孩子帶回越南,讓越南的雙親照顧,不打算將孩子帶回來,之後自己回到台灣,也不與我朋友見面。因為監護權歸朋友所有,所以向法院要求對方交回孩子,但對方卻不多加理會,這樣是不是有侵害到朋友的權利,可以提告嗎?女方這種行為算不算是誘拐,到底要用什麼方式,才能將小孩帶回呢?
徵信社公會監護權蒐證專家論述
要法院強行將孩子帶回,的確是有困難,建議當事人可以訴請離婚,並且要求孩子監護權,同時控告妻子誘拐罪,一般來說,法院在判定監護權時,對於藏匿子女的人會比較不利,這樣朋友獲得的可能性就會提高。在獲得監護權後,可以要求越南法院認可判決,透過當地法律途徑將孩子帶回台灣。之前有類似案例,有位美國女性與台灣男性結婚後,因某些原因離婚,兩人爭取孩子的監護權,訴訟長達兩年,最後判定監護權由母親所有,可是,先生在判決前回國,帶著孩子回到台灣後,躲起來不知去向,判決通知書一直無法送達,媽媽則委託徵信社,經由徵信社協助,找到父子兩人,而媽媽也順利將孩子帶回扶養。優良徵信社推薦,徵信社公會有抓姦、尋人、蒐證等服務,有專業人員協助您,所有調查等行動,一定合法執行,不必擔心法律問題,若像案件有監護權相關法律問題,徵信社也有免費法律諮詢,協助您解決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