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外遇姊妹淘 簡訊洩漏姦情
溫姓人妻與楊姓人夫偷情外遇,楊妻在發現後向法院提告二人通姦,但因缺乏足夠證據,遭檢方不起訴確定。楊妻心有不服,另外民事部分提告溫女求償100萬元,地院審查相關證據後,認定溫女與楊男互傳的簡訊,部份內容足證二人確有不正常男女關係,判溫女需賠償10萬元。
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判決指出,溫女與楊男是同事,且住同社區,2對夫妻常有來往。不料兩人擦出愛的火花,楊男傳簡訊「為了一千次吻,我們交往吧」,溫女回應「我願意」,還說「看到你就會忍不住想要舔你」,楊男回「我又不是lollipop(棒棒糖)」。楊妻控訴,溫女是她的好姊妹,卻與她老公發生婚外情,簡直雙重背叛。刑事部分,由於楊妻提不出證據,檢方予以不起訴確定;民事部分,法官依據簡訊內容,認定溫女已侵害楊妻配偶權,判溫女須賠償1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