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半個月 人妻帶小王回家
【蘋果日報】檢警調查,台東一名黃姓人妻前年四月底與丈夫結婚,隔月九日某晚,黃女趁丈夫外出工作時,帶鍾姓小王回到住處。黃女的丈夫凌晨約二時返家時,赫然見到黃女穿著薄紗,與全裸鍾男躺在床上,氣得上警局控告黃女通姦,兩天後將事發當時在房內蒐集的衛生紙、衣物、拖鞋等證物送交警方。
黃女否認與鍾男發生性關係,她供稱,鍾男當時有要求,但她因身體不適,僅拿衛生紙擦拭下體給鍾男看,並拿一本A書給鍾男自慰,自己則離開去車上喝酒,之後才返回房內休息。事發後黃女已與丈夫離婚。台東地院去年十一月審理期間,未傳喚鍾男出庭,但認定黃女與鍾男共處一室,且房內衛生紙送刑事局鑑定後,發現紙上沾有兩人的DNA,認定黃女的通姦罪成立。但鍾男獲不起訴處分,黃女不服上訴。
花蓮高分院認為,黃女的丈夫雖有到警局報案,但抓姦時警員不在場,且兩天後才將證物送交警方,蒐證有瑕疵;另外,刑事局鑑定報告雖證明證物衛生紙上有黃女與鍾男的DNA,但沾染過程無法研判,因此無法證明兩人通姦,上月底判黃女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