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配偷情》小玉悶:我養家他找女人
【聯合報╱記者黃宏璣╱台中市報導】 2008.12.09
「賣一把蔬菜才數十元,我怎麼可能以身體換取生意?」但「小玉」不否認一度感情出軌,她哭著說:「這些都前夫逼的,難道他不必負責?」
她說,自她離婚離開雲林,前夫一直放謠言毀壞她的名節,她要對夫家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卅一歲的「小玉」說,遠嫁來台,新婚時最需親情撫慰,卻遭夫家欺壓,前夫動輒打罵羞辱她,才會一度感情出軌,與一名關心她的男子發生性關係,事後很後悔。
她抱著才滿月的小女兒說,來台後才知前夫曾結過婚,她是第三任妻子,「早知如此就不會嫁給他」。因車禍行動不便的前夫不懂憐香惜玉,動輒以髒話羞辱她,常酒後辱罵她,連行房都用強暴手段。
小玉說,她一手撐起養家責任,丈夫還常背著她去找女人,或拿走她賺的錢去嫖,她形同外勞,前夫家未感恩,還說她的壞話,這樣厚道嗎?她認為會有那段婚外情,前夫也要負點責任,不能因一次意外出軌就說「我人盡可夫」,離婚還要付百萬元賠償金給前夫,「請他饒了我吧!」